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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古代的科舉考試,起自於隋朝,科舉是由分科取士而得名,為隋朝以後各代選拔官吏的制度。兩晉時,朝廷已對所舉孝廉、秀才採取考試錄用的方法。

隋文帝即位後,廢除魏晉時期由世家大族壟斷的九品中正制,于開皇七年(587年)設志行修謹、清平于濟兩科。煬帝大業二年(606年)設“進士科”,以試策取士。唐因隋制,分常舉和制舉兩種,武則天時創殿試,開武科。 

明清的科舉考試分為四個級別,最低的一級叫院試,由府、州、縣的長官監考,考試通過後為秀才,然後是鄉試,這是省一級的考試,考中的就成了舉人。再高一級的是會試,由禮部主持,考取的叫貢士,如果能考過這一關,就有資格參加最高一級的考試,也就是殿試。殿試又叫廷試,由皇上親自主持。凡能通過殿試的,最起碼也能撈個進士。如果哪位有幸考中了第一名狀元,不僅能得到高官厚祿,還可以名揚天下。不過,他們的名利地位都是從八股文裏摳出來的,至於有沒有真才實學,可就不一定了。 

明清兩朝,北京城裏有一個專門舉行鄉試、會試的地方,叫做“貢院”,地點呢,就在今天的建國門內。 

北京貢院建於明朝永樂年間,最早的建築不過是一些木板搭成的棚子。那時候,鄉試和會試每隔三年辦一屆,鄉試在秋天,會試在春天,考場就設置在這些大棚子裏。考生進考場要受到嚴格的檢查,一個個搜身,如果發現哪位私帶紙條、書本什麼的,立馬送交有關部門嚴辦。監考的時候就更嚴了,每個考生都有自己的考棚,考生進入考棚以後,要從外邊把門鎖上,這裡有個說法,叫“鎖院試貢”。每個考棚裏放一盆炭火、一盞蠟燭燈,考生只能孤零零地呆在考棚裏,要被鎖上十來天,活像蹲監獄。等考卷髮下來,不過幾個小時就得答完。當年,貢院著火的事經常發生,至於著火的原因,可能是把火盆碰翻了,導致木棚子著火造成的。 

明朝正統三年,舉辦秋試,第一天考棚就著火了,造成許多試卷被燒燬。明朝天順七年,春試頭一天,考棚也著火了,這次火著得特別大,鎖在棚子裏的九十多個舉人全被燒死,一個也沒跑了。 

明永樂十三年,貢院進行了改造,變成了磚木結構。這麼一來,就比原先安全多了。改建後的貢院坐北朝南,四週建有高大的圍墻。貢院大門叫“龍門”,取的是鯉魚跳龍門之意。主要建築有五魁祠、明遠樓、至公堂、聚奎閣。貢院號房有九千多間,考生答卷就在這些房子裏。號房的四角還建有暸望樓,是為監視考生用的。貢院外墻鋪荊棘,古貢院亦稱棘闈。 

民國初年,科舉制度廢除了,貢院建築被另作他用。現如今,古考場的蹤跡已蕩然無存,僅留下了“貢院街”這麼個地名。取自經濟網
貢院內建有明遠,為考試時供監試、巡查等官員防察考生、役吏的作弊舉動,又以荊棘遍置圍墻上,故又稱為“棘闈”。貢院內建有一排排號房,為考生住宿答題之所。
每一排號房以某字為編號,約有百余間或五六十間,都面向南成一長巷。巷寬四尺余,巷口有柵門,楣墻上大書某字號,並置號燈及水缸。號房無門,各號房之間隔以磚墻。
進入考場後,考生需挂油布為簾,以障風雨。號房高六尺,舉手可以觸檐,深四尺,寬三尺。側墻兩旁有上下坎,可支木板。上板做桌,下板為凳。夜間可將上板抽出拼入下層,權做臥榻。巷尾有廁所。
考場內有士卒充任取水生火之役使、稱為號軍。一名號軍管20位考生的雜務。考生經搜身後,攜文房四寶,臥具,餐食進入號房。凡坐臥、寫作、飲食、“方便”都在這一小天地內。
由于鄉試在八月舉行,白天烈日蒸熏,又加上炊飯的爐火灼炙,小巷內更加悶熱。並且在夜間號房外則長巷一條,風雨難蔽,比外向更冷。人們形容荊州考場是“三場辛苦磨成鬼,兩字功名誤煞人!”是很貼切的。
鄉試考三場,初九日為首場,十二日第二場,十五日第三場。每場都于頭一天即初八、十一日、十四日點名入場。每場後一日即初十、十三日、十六日交卷出場。入場口寅時(清晨四至五點鐘)開始點名。經過搜檢,考生依號入闈,入闈後,每巷柵門都上鎖,同時貢院大門也封閉,鳴炮之響。
臨考之日,子時發放試題。出場之日,湊若幹完卷之人開放柵門一次,稱作放牌。放出後大門復閉。一般是午前放第一牌,午後放第二牌,至傍晚放第三牌,然後就不再閉大門了。到戌時(晚上八至九點)清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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