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篇 火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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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茶的熱氣早已散逸在冰寒的空氣中,我仍雙手緊握著保溫瓶,繃緊肌肉對抗寒冷。眼下若有一群野狗對我展開攻擊,我搶先爬上樹的機會,委實對我不利。我是應該站起來,走動走動,活絡一下四肢了。但是,我做不到。看著天光逐漸照亮森林,我仍然坐著,一動也不動,一如我坐著的大石塊。我無法叫太陽不升起,只能眼睜睜看著它逼我面對,面對好幾個月來我害怕面對的日子。

等到了中午,他們將群集在「勝利者之村」,在我的新家。記者、好幾組攝影師,甚至我的舊伴護人艾菲.純克特,都會遠迢迢從都城來到第十二區。不知道艾菲會不會依舊頂著那頭好笑的粉紅色假髮,還是會特別為「勝利之旅」找來別種詭異的顏色。等著我的,還會有其他人:一組服務人員,他們會照料我長途火車旅行中的每項需求;預備小組,他們會打理我公開亮相的儀容;還有我的設計師兼好友,秦納,是他設計的那些漂亮服飾,讓觀眾在飢餓遊戲一開始便注意到我。

如果由得我,我會嘗試把飢餓遊戲完全忘掉。永遠不再提起。假裝它不過是一場噩夢。但勝利之旅粉碎了遺忘與假裝。都城將這趟旅程巧妙地安排在今年與明年兩場飢餓遊戲的中間,為的就是要我們清清楚楚記得遊戲的恐怖,要我們知道我們始終面臨恐怖。每一年,我們行政區的百姓,不單被迫記得都城如鐵鉗般轄制我們的力量,還被迫慶祝它。今年,我是這場大秀的明星之一。我必須長途旅行,走過一區又一區,站在表面上歡呼喝采,暗地裡卻恨我入骨的群眾面前,從台上望著被我殺害的孩子的家人……

太陽堅持上升,我只得強迫自己起身。所有的關節都在抗議,被壓了許久的左腿整個麻掉了,我來回踱步,連續走了好幾分鐘,才讓它恢復知覺。我已經在林中待了三小時,只不過我無心打獵,所以我沒東西可帶回家。這對我媽跟我妹小櫻來說,已經無關緊要。她們買得起鎮上屠夫賣的肉,雖然我們還是比較喜歡打來的新鮮獵物。但我最好的朋友,蓋爾‧霍桑和他的家人,仍然需要倚靠今天的收穫,我不能讓他們失望。於是,我開始一個半小時的跋涉,沿線巡察我們布下的所有陷阱。過去,還在學校讀書時,下午放學後我們有足夠的時間潛入森林,去巡察陷阱、打獵與採集,還來得及趕回鎮上交易。但現在蓋爾已經去煤礦坑採礦,而我整天無所事事,於是承擔起這項工作。

這個時辰,蓋爾已經在礦坑打了卡,搭乘令人胃部翻絞的升降機,深入地底,昏天暗地地在某處煤層拼命挖掘。我知道在那底下是什麼樣子。每一年,在學校裡,我們班都必須參觀礦坑,作為我們的教育課程的一部分。我還小的時候,那只是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,坑道引發幽閉恐懼,空氣污濁,黑暗從四面八方壓逼過來,令人窒息。但我爸跟其他幾位礦工在一次爆炸中喪命之後,我連強迫自己走進升降機都沒辦法。每年的參觀行程都帶給我巨大的焦慮。有兩次,光是預期參觀日逐漸逼近,我就生起病來,乃至於我媽以為我染上感冒,把我留在家裡。

我想著蓋爾。只有在森林的懷抱裡,有清新的空氣與陽光,有清潔的潺潺流水,他才算真正活著。我不知道他怎麼忍受得住。嗯……是,其實我知道。他必須忍受,因為那是他餵飽他母親、兩個弟弟與一個妹妹的辦法。而我在這裡,如今口袋裡的錢多到足以餵飽我們兩家人還有餘,他卻連一毛錢都不肯拿。我們彼此都知道,如果我在那場遊戲中喪命,他肯定會持續供應我媽跟小櫻的生活,但現在,就算我只是帶獵物去他家,他都難以接受。我告訴他,他這是幫我一個大忙,因為叫我整天坐著沒事幹,會逼得我發瘋。即便如此,我從不選他在家的時候送獵物過去。要安排這點並不難,因為他一天工作十二小時。

如今,我唯一能真正和蓋爾相處的時間是星期天。這仍是一週當中最棒的一天,我們會在森林裡碰頭,一起打獵。但已經跟過去不同了。過去,我們無話不談。那場遊戲連這點都破壞了。我一直期望,隨著時間過去,我們可以重拾往日彼此間的那份自在,但我內心深處隱約知道,這是不可能的。光陰不會倒流,我們回不去。

這趟巡察的收穫頗豐──八隻兔子,兩隻松鼠,還有一隻水獺游進了一具用鐵絲編造的精巧陷阱裡,那是蓋爾親手設計的。他天生是個安設陷阱的奇才,輕易就能用細線拉彎幼樹或細枝,獵物落入陷阱時會彈起吊在半空,讓掠食動物搆不到;或用樹枝架設靈敏的扳機裝置,將一截截圓木穩穩地安放在上頭;也能編製魚笱,讓進入的魚兒無從逃脫。我一邊前進,一邊小心地重設每個陷阱。但我知道,他一眼看出木頭是否架設平穩的眼力,他判斷獵物會從哪裡穿越路徑的直覺,我永遠學不來。那是與生俱來的天賦,與經驗無關。就像我能在幾乎一片漆黑中一箭射死一隻動物一樣。

等我回到圍繞第十二區的鐵絲網前時,太陽已經升得老高。一如既往,我聆聽片刻,但一圈圈的鐵絲並未傳來通電的嗡嗡聲。理論上這東西應該全天候通電,但它照例難得有電。我匍匐在地上,蠕動著鑽過鐵絲網底部的開口,進到雜亂的草場,距離我家,我的舊家,只有幾十步路遠。我們仍然保有這房子,因為在官方記錄上,它才是我媽跟我妹住的地方。如果我這時突然倒地死了,她們就必須回來住在這裡。但是目前她們已經快快樂樂地在勝利者之村的新房子裡安頓下來,我是唯一還在使用這個矮小屋子的人。這是我生長的地方,對我來說,這才是我真正的家。

現在我上那兒去換衣服,脫下我爸的舊皮外套,改穿上好的羊毛大衣。這大衣的肩膀似乎總是太緊。柔軟、磨損的獵靴也換成一雙機器製造的昂貴鞋子。我媽認為,這麼穿才跟我的身份相稱。至於弓箭,我已經藏在森林中的一截空樹幹裡。雖然時間一分一秒地溜走,我容許自己在廚房裡坐個幾分鐘。火爐裡沒有火,餐桌上沒鋪桌巾,這裡有種被棄置的感覺。我哀悼我在此度過的舊日生活。我們在這屋子裡生活拮据,但我知道自己屬於哪裡,我知道這緊密交織的網絡就是我們的人生,而我是其中一份子。我但願自己能回到其中,因為,回顧過往,它看起來比現今安全、穩固多了。現在的我是如此有錢,如此有名,卻也如此叫都城的當局痛恨。

後門傳來一聲嚎叫,引起我注意。我打開門,發現是小櫻那隻邋遢的老貓金鳳花。牠幾乎跟我一樣討厭那棟新房子,總是在我妹去上學時離開那裡。我跟這隻貓向來看彼此不順眼,但現在我們分享著這份隱密的情感。我讓牠進來,餵牠吃了很厚一塊水獺的肥肉,甚至還揉搓著牠的頭好一會兒。「你知道你真是醜死了,對吧?」我問牠。金鳳花頂了頂我的手,乞討更多的撫摸,但是我們得走了。「來吧,你。」我一手把牠攬起,另一手抓起裝獵物的大袋子,把它們一起拎著走到街上。金鳳花一蹬跳脫,消失在一叢灌木底下。

這鞋夾腳,當我嘎吱嘎吱走過煤渣鋪的街道,鞋子令我腳趾生疼。我抄小巷穿過人家後院,幾分鐘便到了蓋爾的家。窗內,他媽媽哈賽兒正彎腰在廚房水槽裡搓洗著。她透過窗戶看見我,在圍裙上擦乾手,從窗前消失,來給我開門。

我喜歡哈賽兒,尊敬哈賽兒。那次爆炸害死我爸,也奪走了她丈夫,留下她跟三個男孩及一個即將出生的孩子。她在生產之後不到一週,便上街去找工作。挖礦不在考慮之內,因為家裡有個嬰兒要照顧,但她設法從鎮上一些商家攬到洗衣的工作。蓋爾那時十四歲,身為家中的長子,他一肩挑起主要的養家責任。他已經簽下糧票,讓他們有權領取微薄的配給穀物與油,抽取貢品的籤球則多了好幾張寫上他名字的籤條。此外,即便在那時候,他就已經是個安設陷阱的捕獸高手。就算這樣,若沒有哈賽兒在洗衣板上洗得十指皮開肉綻,依舊不足以養活一家五口。冬天的時候,她雙手凍得通紅龜裂,最輕微的觸碰都足以令十指鮮血淋漓。如果不是有我媽調製的藥膏讓她敷上,現在還是會一碰就流血。但哈賽兒和蓋爾下定了決心,咬緊牙關,決不讓那兩個男孩,十二歲的羅瑞和十歲的維克,以及四歲的小女娃波西,再去換取賣命的糧票。

哈賽兒看到獵物時露出了笑容。她拎起水獺的尾巴,掂了掂重量,說:「牠可以燉成一鍋好肉湯。」跟蓋爾不同,她毫無困難地接受了我們在打獵這件事上面的安排。

「這身皮毛也很好。」我回答。在這裡,跟哈賽兒一起,一如往常地估算著獵物的價值,感覺真舒服。她給我倒了一杯熱滾滾的青草茶,我滿懷感激,用冰冷的手指握緊杯子,說:「妳知道,我一直都在想,等我從這趟旅行回來,我可以在羅瑞放學之後,找時間帶他一塊兒去打獵,教他射箭。」

哈賽兒點頭說:「那太好了。蓋爾一直打算這麼做,但他只有星期天有空。而我想,他寧可把僅有的這些時間都保留給妳。」

我霎時滿臉通紅。當然,這很蠢。沒有多少人比哈賽兒更瞭解我,更瞭解我跟蓋爾之間的關係。我很確定,大部分的人都以為我們最後會結婚,縱使我從來沒這打算。不過那是在那場遊戲之前,在我的貢品同伴比德.梅爾拉克公開表明他無可救藥地愛著我之前。我們的愛情,變成我們在競技場上生存下來的主要策略。唯一的差別在於,對比德來說,那不只是策略而已。我不知道那對我來說究竟是什麼。但如今我知道它對蓋爾來說是件痛苦難當的事。當我想到在勝利之旅途中,比德跟我必須再度以愛侶的模樣出現,我的胸口便忍不住一緊。

雖然茶還太燙,我一口把它喝完,把杯子放回桌上。「我最好還是快點回去,打點一下,好上鏡頭。」

哈賽兒擁抱我,說:「一路上好好地吃。」

「絕對會。」我說。

我下一個停留的地方是灶窩,過去我大部分的買賣都是在這裡進行的。多年前這裡是個儲煤倉庫,在棄置後變成了非法交易的場所,後來發展成全天候的黑市。如果它吸引了某些罪犯前來,那麼,我猜我屬於這裡。在環繞著第十二區的森林中打獵,至少違犯了十幾條法律,甚至可以處以死刑。

雖然大家從來不提,但我欠經常出入灶窩的人很多很多。蓋爾告訴我,那個賣湯的老婦人,油婆賽伊,在遊戲進行期間,發起捐款來資助比德跟我。這本來應該只是灶窩裡的事,但有很多其他的人得知這件事以後,也加入捐款。我不知道確實的數目是多少,但任何送進競技場裡的禮物,都是貴死人的天價。我只知道,它給我帶來生與死的差別。

拉開灶窩的大門,手裡拿著空空如也的獵物袋,沒東西可交易,倒是腰包裡沉甸甸裝滿了銅板,仍舊令我感覺很怪。我盡量走遍每個攤位,將我要的咖啡、小圓麵包、雞蛋、紗線和油,分散向不同的人購買。我後來想到一件事,又從一位我們稱作裂膛婆的獨臂婦人那裡買了三瓶白乾。她是一場煤礦意外的受害者,但夠聰明,為自己謀到了一條生路。

酒不是買給我家人,是買給黑密契的。他乖戾、粗暴,大部分時候醉醺醺的。但他在那場遊戲中擔任比德跟我的導師,盡了他的職責──其實他做到的遠不止於此,因為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,有兩位貢品獲准生還。因此,無論黑密契是什麼德性,我都欠他的。永遠都欠。我買這些白乾,是因為幾個禮拜前他喝光了家裡存放的酒,偏偏市場上又沒貨,他出現嚴重的戒斷症狀,對著只有他自己才看得見的恐怖事物不停嘶叫跟發抖。他把小櫻嚇得要死,並且,坦白說,我看見他那個樣子,也不覺得有趣。打從那時開始,我便三不五時存個幾瓶,以防萬一又有缺貨的事發生。

我們的維安頭子克雷,看到我抱著幾瓶酒時,皺起了眉頭。他年齡較長,滿面紅光,頭頂的幾縷銀髮梳到一側。「女娃兒,那東西對妳來說太烈了。」他當然知道這酒很烈。克雷是黑密契之外,我所見過喝酒喝得最兇的人。

「噢,我媽用它來調製藥劑。」我面不改色地說。

「嗯,它也可以要了任何東西的命。」他說,啪地一聲反掌拍桌,留下一枚銅板,沽了一瓶酒。

我來到油婆賽伊的攤子,手一撐坐到櫃臺前,要了碗湯,看起來是某種葫蘆瓜跟豆子混合的東西。我正吃著的時候,有個名叫達魯斯的維安人員走上前來,也買了一碗。就執法人員而言,他算是我最喜歡的人之一,從來不會恃強凌弱,作威作福,多半時候還喜歡開開玩笑。他大概二十來歲,但看起來好像沒比我大多少。大概是他的笑容,還有他那頭朝四面八方亂翹的紅髮,給了他一種年輕男孩的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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