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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醒來時,另半邊床是冷的。我伸手去探妹妹小櫻溫暖的身體,卻只摸到罩著床墊的粗布單。她肯定又做了惡夢,爬到媽床上去了。她當然會做惡夢,今天是抽籤的日子。

我單手撐起身子。臥室裡的光線已經夠亮。我看到小櫻側身蜷縮在媽身邊,兩人的臉緊貼在一起。睡夢中媽看起來年輕多了,雖憔悴,卻不再那麼沒有元氣。小櫻的臉清新如雨露,可愛得像櫻草花。她的名字,便取自那花。我媽也曾經非常美麗,起碼人家是這樣告訴我的。

趴在小櫻膝旁守著她的,是全世界最醜的貓,有個像被打扁的鼻子,一邊耳朵少了一半,眼睛顏色是腐爛的南瓜黃。小櫻給牠取名金鳳花,堅持說牠那身泥黃的毛可比亮麗的金鳳花。牠很討厭我,至少是不信任我。雖然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,我想牠還記得小櫻帶牠回來時,我企圖把牠溺死在桶子裡。那隻骨瘦如柴的小貓,全身爬滿跳蚤,圓鼓鼓的肚子裡都是寄生蟲。我最不需要的就是多一張吃飯的嘴。但小櫻苦苦哀求,哭哭啼啼,我只得讓牠待下來。結果,情況也沒我想的那麼壞。媽媽給牠驅了蟲,牠則是天生的捕鼠精,甚至會抓大老鼠。有時候,我宰殺清洗獵物時,會丟一些內臟餵金鳳花吃。牠也終於不再對我怒目嘶叫。

內臟。不嘶叫。這就是我們所能達到最相親相愛的關係了。

我兩腿一晃下了床,雙腳滑進獵靴裡。柔軟的皮革已經服貼成我的腳型。我穿上長褲、襯衫,把黑亮的長辮子盤到頭上,並攫過我的草藥袋。桌子上倒扣著一只防鼠貓偷吃的木碗,底下有一小塊漂亮的山羊乳酪,用羅勒葉包裹著,是小櫻在這抽籤日給我的禮物。我慎重地把乳酪放進口袋,靜悄悄溜出門。

在第十二行政區裡,我們這一帶俗稱「炭坑」,平常這時辰,街上都是蠕蠕前行去上早班的煤礦工人。男男女女,一個個肩膀佝僂,指關節腫大;煤灰固著在破損的指甲和瘦削臉龐的皺紋裡,許多人已經懶得費神去擦洗。但今天早晨,布滿煤渣的街道空無一人。成排低矮灰黑的屋子,窗戶都是關上的。抽籤要下午兩點才開始。這時還不如睡覺吧,如果睡得著的話。

我們家差不多在炭坑的最尾端,我只要穿過幾個柵門,就會抵達一片蓬亂的草地,我們管它叫「草場」。草場過去便是森林。隔開草場與森林的,是一道高高的鐵絲網,頂端還有成圈的倒刺。事實上,這道鐵絲網圍繞著整個第十二區。理論上,鐵絲網應該是整天二十四小時通電的,好嚇阻森林中的掠食動物──曾經有成群結隊的野狗、單獨獵食的美洲豹、熊等,闖入我們街上威脅人命。但由於我們每晚能有兩三個小時的電力就得慶幸了,所以觸摸這鐵絲網通常不會有事。即便如此,我總會花個一兩分鐘注意聽有沒有嗡嗡聲,有的話,表示鐵絲網是通電的。這會兒,它靜得像一堵石牆。藉著矮樹叢的掩蔽,我平趴在地上,悄悄從一處存在已久的兩呎寬裂縫爬出去。這道鐵絲網還有其他好幾處破洞,但這裡最靠近我家,我幾乎每次都是從這裡進森林。

一進到林子裡,我立刻從一截空樹幹中取出弓和箭袋。無論通電與否,這道鐵絲網確實把肉食動物都擋在第十二區外了。但在森林裡,牠們橫行無阻。此外,還得留心有毒的蛇、染上狂犬病的獸,而且林子裡沒有現成的路可以走,隨時可能迷路。不過,只要你知道怎麼找,林子裡可是充滿了食物。我爸就知道怎麼找,他生前教過我。我十一歲那年,他在一次礦坑爆炸中被炸得粉碎,連要埋都沒得埋。五年後的今天,我仍會從睡夢中驚醒,尖叫著要他快逃。



即使侵入森林是犯法,偷獵更會帶來嚴厲的懲罰,只要有武器,一定有更多人還是願意冒險。但絕大多數人不敢只帶著一把刀就往森林裡闖。我的弓如今算是稀有物品,是我爸親手做的,有好幾把,都被我用防水套包好,小心藏在森林裡。我爸本來可以賣掉它們,好好賺一筆錢,但一旦被官方發現,肯定會被冠上煽動叛變的罪名,公開處決。所幸對我們這些獵人,大部分維安人員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因為他們跟大家一樣,也渴望有新鮮的肉可吃。事實上,他們是我們的好主顧。不過,他們不可能容許炭坑的人有武裝自己的機會。

秋天的時候,會有一些勇敢的人偷偷溜進森林裡採收蘋果。不過他們不敢深入,總是留在看得見草場的範圍,以便有危險時能很快跑回安全的第十二區。「第十二區,一個你可以安全餓死的鬼地方。」我忍不住喃喃抱怨。話才出口,我隨即轉頭掃視一圈。即便在這裡,無村無店的荒山野林中,你還是怕有人會聽見。

小時候,我常脫口說出一些不該說的話,提到第十二區的處境,或遠方「都城」裡的人──就是他們統治著我們「施惠國」(1)──把我媽嚇得半死。後來我終於明白,多言多語只會惹禍上身。我學會閉嘴,裝得面無表情,不讓人看穿我的心思。在學校裡我安靜地做功課;在公共市場上客氣地哈啦無關緊要的話。在我賺到大部分收入的黑市「灶窩」,除了交易,我也不敢多話。即使在我輕鬆愉快不起來的家中,我也避免談論敏感話題,像是抽籤、食物短缺,或「飢餓遊戲」。我怕小櫻學舌,讓外人聽見,然後我們會死得很慘。

在森林裡等著我的是蓋爾。唯有在他面前,我可以做我自己。爬上山坡,前往屬於我們的天地時,我感到自己臉上的肌肉放鬆了,腳步也加快了。那是一處俯瞰山谷的岩塊,藏在濃密的莓果樹叢中,外人看不見。瞧見他等候的身影,我不自覺地露出了笑容。蓋爾說我從來不笑,只除了在林子裡。

蓋爾說:「嗨,貓草。」其實我名叫凱妮絲,但我第一次告訴他時,聲細如蚊,他以為我說的是「貓草」(2)。然後,那隻搞不清楚狀況的山貓開始在林子裡跟前跟後,等我丟東西給牠吃,貓草就此成了蓋爾給我取的正式綽號。最後我不得不宰了那隻山貓,因為牠把獵物都嚇跑了。我後來有點後悔,因為牠實在是個不錯的同伴。不過,牠那身皮毛著實讓我賣了個好價錢。

「看我打到什麼。」蓋爾舉起一條麵包,上頭插著一枝箭,我哈哈大笑。那是條真正由麵包店烤出來的麵包,不是我們自己用配給穀物做的那種又扁又硬的麵包。我拿過麵包,拔出箭,鼻子湊近麵包皮戳穿了的地方,深深吸入那股令我滿口生津的香氣。像這麼好的麵包,是為特別的日子準備的。

「呣~,還是熱的。」我說。他一定是天剛破曉就到麵包店去交易。「你付出了什麼代價?」

「一隻松鼠而已。那老闆今天早上也感傷起來,」蓋爾說:「甚至還祝我好運。」

「嗯,今天人和人之間好像都親近了些,對吧?」我說,瞧都不瞧他一眼。「小櫻給我們留了乳酪。」我伸手從口袋拿出來。

看到這等美味的食物,他神情亮起來。「小櫻,謝謝妳。這下我們真的要吃大餐了。」他突然轉成都城的口音,模仿起那個老是不知道在亢奮什麼的女人,艾菲.純克特──她每年都要來一趟第十二區,在台上唸出被抽中的名字。「我差點忘了!飢餓遊戲快樂!」他從我們身邊的樹叢拔了些黑莓。「願機會──」他朝我拋來的莓果在半空畫出一道弧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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